作为孩子的姑姑,可以考虑收养孩子,但具体还是应该根据自己的综合情况决定。有些家庭的兄弟姐妹比较多,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也不太好,遇到事情互相推责任,这样的家庭姑姑跟自己的侄子也不会很亲平时走动也少。有些家庭只有兄妹两个,兄妹之间经常来往感情也比较好,姑姑跟侄子侄女也特别亲,孩子甚至把姑姑当成自己的母亲,如果是这样的家庭收养孩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看你的问题一定对这事还没有下定决心,哥哥嫂嫂因为车祸去世了,孩子一下就成了孤儿,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如果有能力收养了孩子也好,孩子以后也会感激你的。
民法通则有规定,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如果父母身亡,那孩子的祖父母、跟外祖父母以及姑姑叔叔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所以要看孩子还有没有其他亲人了,如果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并且他们还有抚养孩子的能力,也可以交给他们,如果没有那姑姑就有抚养义务了。
如果有多项选择,你也可以考虑自己的情况再决定是否收养,比如自己的家庭状况、收入水平等,以及一家人能否在情感上接受这个孩子。孩子已经十二岁了,没几年就成年了,即使收养也不会多麻烦。
如果决定收养孩子就要对孩子负责任,不仅仅要给孩子提供吃喝这么简单,还应该多关心照顾孩子不要让孩子因此产生心理问题。付出就有收获,养一个孩子也是一样的,你真心对孩子也一定能收获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