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生了一宝宝,老公给前妻孩子的抚养费可否降低

如题所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且在实际生活中,孩子的抚养费是依托于双方父母的负担能力。故,孩子的抚养费应该量入为出。



在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果非直接抚养方想减少抚养费的数额,需要证明给付能力明显降低。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在离婚后,因身体等客观原因导致收入明显减少,那么可以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降低抚养费。如果是因为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存在不想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主观恶意,那么即便给付能力降低了,也不宜减少抚养费的支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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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26
老公给前妻,孩子的抚养费能否降低,要跟对方协商,他自己现在有家庭有孩子是他自己的问题,他自己前妻的孩子他也应该负起责任,如果他经济真的有困难也可以跟对方协商降低一点。
第2个回答  2021-12-14
不可以,既然离婚了,经过法院的调节约定,应当无条件的履行法定义务,毕竟这是在再次结婚生子之前产生的法定抚养义务,是不可以回避的,也不能由于后来的压力产生而不履行义务。
第3个回答  2021-12-21
我觉得应该降低的话是不合理的,因为他给孩子的生活费也是他应该给的,也是你们提前约定好的,不能因为你家庭开支大了就影响孩子的。
第4个回答  2021-12-25
这个应该是不能的吧,因为对于你老公来说,那孩子也是他亲生的,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当然,如果实在是有困难,可以找孩子母亲商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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