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本属于个人私人物品,银行卡里的钱属于私人财产,未经本人同意就花掉银行卡里的钱,那应该属于偷窃吧。这事还真有发生,而且就发生在执法的民警身上,太不可思议了。
江西奉新县罗某开设赌场被拘留,这本是为民除害的好事,但不可思议的是在罗某关押期间,她的银行卡里的钱被一笔笔盗刷,经查明是奉新县民警陈某所为,就这都事实确凿了,公安局还没有立案。具体卡里的钱是个人财产,还是非法所得,都不应该由民警来处理解决,而是按照刑事诉讼法进行保管和封存,待查明后再做决定。这位民警已经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么看来,这位民警就是知法犯法了。他本应该是保护我们财产安全的,现在成了监守自盗就。这种行为就是警队的蛀虫,不知为啥公安局还要保他,不立案。这对得起广大群众对警察的信任么。真的就是公安内部出现了管理问题了么,真的只有这一次盗刷么,还是之前也有只是大家忍气吞声了,希望涉事单位能够仔细检查自己的队伍,把害群之马查出来,给群众一个交代,给自己一个交代。
被盗刷的6万元虽然不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但经过调查,这位民警买的都是生活用品,而且是多次消费。他利用自身职务监守自盗,法律意识淡薄,身在其位胆子变得大了,心存侥幸心理,为了贪不义之财而铤而走险,最终导致了违法犯罪。 希望这种不可思议的事、离谱的事不要再发生了,作为人民公仆,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强警队内部管理及人员法律意识,不要知法犯法,最终丧失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