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冻结的钱,法院忘记续冻,钱私自转走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被冻结的钱,法院忘记续冻,钱私自转走,续冻需要自己向法院提起申请,法院没义务主动续冻。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和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除非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申请人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和继续查封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扣押、冻结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一半。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不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被拍卖、变卖、清偿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效力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查封、扣押、冻结,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的财产;执行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得变卖、变卖,被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不同意接受债务清偿的;债务已经清偿;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法院冻结银行账户程序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继续申请查封的,撤销冻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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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5
你好,法院执行部门采取执行措施冻结账户后,如果执行法官责任心较强,可能会通知当事人申请续封,但如果没通知,当事人也没申请的话,其责任也通常并不在于法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6-15
法院冻结银行卡会通知吗 相关机关冻结账户前是不会通知当事人的,这个相信大家也都能理解,一旦通知了,他把钱转走了咋办,那冻结就没啥意义了,冻结后是会告知当事人的,其实不告知他也会知道,现在银行卡开通的都有短信提醒业务,这边已冻结,那边短信基本上也就通知到本人了,毕竟现在是信息时代。当然,冻结账户并非是永久的,也是由一定的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是一年,可以续冻,续冻是没有次数限制的,也就是说,只要事情没解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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