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户口是可以迁回农村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任一方为农村户口,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提供相关证照之后,可以申请户口迁回。
3.户口已经迁出,但事实上还生活在农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
4.土地被征收,在得到村集体的落户允许之后,可以去户籍管理处申请通过。
5.大学生可以申请户口回迁。
6.军人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迁回。
7.原户籍所在地在农村已经到退休年龄的。
二、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
2、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
3、《户口簿》、《身份证》;
4、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5、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6、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7、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