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女儿随女方生活,但是她生活作风不检点,能不能要回小女儿的监护权?

离婚第二天她就把别的男人带回出租屋苟合,那个出租房是我为女儿读书租的
,请问能要回小女儿的监护权吗?

变更子女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关键点在于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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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6
可以要回,但是没有这么简单,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生活作风不简点,不适合带女儿生活,收集证据,想要回抚养权要通过法律程序,但法律是遵循证据的,你要准备充分才行,个人观点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20-06-06
其实你可以和她好好谈一谈,生活作风,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学习。你可以要求她归还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必须抓住她的把柄。不过你离婚了,人家有权找男朋友,这个事情法律无法干涉的。
第3个回答  2020-06-06
为了自己的女儿着想,你们可以协商解决,不得已可以向法院起诉,夺回女儿的抚养权。
第4个回答  2020-06-06
其实我觉得这事你还是在找她好好谈谈,实在不行那就在走法律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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