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还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社会。
香港和大陆的区别:
文化方面:
香港经济的
自由度和开放度是全世界最高的。政府实行“积极不干预”的政策, 减少或废除对经济不必要的干预, 让它按自由经济自身的规律运转。在文化上, 政府虽未订有像经济方面那么明确具体的政策, 但基本上亦是“少干预”, 让文学艺术的各个领域、社团和个人自由发展, ,包括自生自灭。 但也有“自由开放到非理性地步,例如, 对西方文化的输入, 往往不加选择或无法选择而一律照收, 对
传统文化的落后部分也保留甚多, 以至古今中外文化的精华和糟粕在这里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相较之下,内地的文化自由度就略显不高。从经济开放程度来看,改革开放并没有做到充分的自由。我国的经济体制仍缺乏活力,政府的监管越界,导致文化自由发展的机会被扼杀。文化本是时间沉淀物,虽然到了网络时代,可对于至今仍处在对有些信息、知识和思想封锁我们来说,文化也一定程度上是“旧文化”,被过滤的文化。内地的主流媒体,报刊等在此环境下也很难做到自由,也就无法保证信息的公开和透明了。
购物方面:
香港市场上的商品没有价格管制,同一件商品在不同商店售价可能有很大差别,购买后,如果发现其它商家的价格较低廉,也不能以价格高为理由要求退货。香港只规定了商品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没有类似内地的“
三包政策”。因此消费者应知道,如遇到问题,商品的退、换、保修等完全按照销售时经营者提供给消费者的书面约定(包括说明书等)内容执行。香港没有法律规定化妆品必须注明保质期、生产地点及成分,只规定了必须符合使用安全。
行政方面: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而内地的
经济特区,只享有经济政策的优惠,不具有高度自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
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而内地的经济特区仍然实行
社会主义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指的是,可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香港特区的地方行政事务,包括经济、金融、贸易、工商业、土地、航运、民航、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社会服务等。)立法权(指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不违反基本法的条件下自行立法,继续实行不与基本法相抵触的原有法律)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指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
法律方面:
大陆一直以来用的都死
大陆法系,香港多年处于英国殖民地的体制,其法律体系属于英美法系。即使在回归中国后,其也是沿用的这种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