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修社社通硬化路交管站未评估预算擅自向农民筹资筹劳十五万交财政后才能硬化路是不是违规违法行为

如题所述

近些年在农村有一项村村社社通的便民工′程,极大的方便老百姓出行深受百姓欢迎这笔修路费用大部份由地方财政负担。地方财政有困难的需村民承担一部份的必须做出评估及详细预算上报批准后方可摊派给百姓,老百姓视自家情况可出钱或出力等形式自愿参入,强行摊派是违规的。追问

农民多次筹资筹劳修好老路基再硬化路。属不属于筹资筹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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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8
村村通工程费用主是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承担,地方财政财力不足的可以动员受益群众捐资,捐资的前提是自愿,决不充许强行摊派集资,更不充许抵扣农民的财政补贴资金,你反映的问题是政策决不充许的违法违纪行为,你可向当地县以上的农委(农民负担监督单位)和县以上的财政部门(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单位)反映,实不行的话就向省级单位反映,直至向中央减负领导组反映。
你们县农民负担监督卡上有举报电话号码。省财政和省农委电话号码从网上能查到
第2个回答  2020-02-26
村村通工程费用主是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承担,地方财政财力不足的可以动员受益群众捐资,捐资的前提是自愿,决不充许强行摊派集资,更不充许抵扣农民的财政补贴资金,你反映的问题是政策决不充许的违法违纪行为,你可向当地县以上的农委(农民负担监督单位)和县以上的财政部门(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单位)反映,实不行的话就向省级单位反映,直至向中央减负领导组反映。
你们县农民负担监督卡上有举报电话号码。省财政和省农委电话号码从网上能查到。追问

村委公示账目说,农民集资的十五万交财政,没有明细开支账。村委是不是蒙骗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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