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方主责,对方次责女62周岁,保了交强险,车损,三责50万不计免赔。对方私自篡改交警单。

交通事故 我方主责,对方次责女62周岁,保了交强险,车损,三责50万不计免赔。现在已经收到传票,对方为能够赔付更多的钱,私自在交警单篡改,使得责任变成我方90%的责任,对方10%的责任(如下图1)
考虑到对方自付的钱比较多,想问一下需不需要跟法官说。如果说对方会有说明后果,如果不说我方会有什么后果。希望律师或者很懂的人出来详细的解答一下。谢谢了。
这是需要赔付的费用(如图)

问题是对方不熟知事故责任划分常规,这样的责任划分是很刺眼的。即便法官揣着明白装糊涂,保险公司可能就不答应了。如果保险公司以责任划分存在问题为由拒绝赔偿,你怎么办?更何况,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三份的。对方即便篡改也只能改变自己那一份,你的一份和交警留底的一份无法改变的。所以,还是建议你斟酌一下是否要举报。事实上你想多承担些责任,在交警下达责任认定书前就要和交警说清楚。现在无法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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