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买房子可以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吗

如题所述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根据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首套

1、购房人是外地户籍,公积金也在外地缴存的,能使用公积金在北京购房吗?

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

2、购房人为京籍,公积金在外地缴存的,能直接使用公积金在北京购房吗?

答案是可以的。首套住房需要开证明,在公积金缴存地开三个证明,这三个证明包含连续12个月缴存证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证明、缴存比例证明,开好证明后拿着你这几个证明到北京方庄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去开一个“公积金特批手续”就能在北京使用公积金买房了。

注意,公积金目前只认房,因此上述案例中,无论张娜是否之前提取过公积金,只要北京名下无住宅,即可在京申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种情况:二套

无论购房人是否为京籍,只要公积金是外地缴存的,都不适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不可以使用公积金在北京购买第二套住房。

贷款金额和年限和在京缴纳相同,最长25年,首套贷款最高120万;

上述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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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16
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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