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朋友开车出事故,我有责任吗?

我因为有事需要用到两台车,所以向朋友借了一台,给另一个朋友开。结果撞伤了人。
请问,我有责任吗?现在争论的主题是垫付医疗费用的问题,他说他没有钱,还给人伤者停了两天药,直到我去看病人才晓得这件事,赶忙交了8000元先治人,到现在那8000用完了,对方家属和我还有开车那位一起协商,开车那位却说他是不付经济责任的,完全可以不管,这事该由车主管,如果死了他也就该坐牢,不该拿钱。请列出法律条款,谢谢。
车是我向另外的朋友借的,从法律上来说我应该不算车主吧?
现在已经报过交警啊,也有驾照行照保险什么的,车和人的手续都齐全。应该涉及不到私了的问题了吧?
因为以前开车那位弟弟结婚,我有出车出人去帮他办事,当他还我个人情咯,应该算不上是雇佣关系吧?
当然从人情上讲 出些钱是应该的,就如我知道停药了就立马补了8000进去一样。
只是他现在的做法是希望我一手承担所有的费用,加上哥们最近手头紧。
反正他现在就是把责任推我头上。我就是搞不明白,我车给他帮我开,又不是车的问题出的事故,为什么我还会有责任,我是说法律所规定的责任,不包含人情在内。 请列出法律条款,也谢谢各位的解答,我需要法律条款。

1 车主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借给你车,不管有偿无偿,车借来出事情,是有责任的(他赔偿后可向过错方 即司机和对方 追偿)

2 你 是借车人 当然的承担责任,司机是给你帮忙,你是受益者,如果是司机自己存在着醉酒,无证,违反道路安全条例的驾驶,这里的关键就是你举证, 你就可向他追偿,你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则由司机承担

3 法院要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立案。你也可以先不垫付,等法院裁判再讲,但是受害人自行垫付的一般都可以要回。

所以是你与车主连带赔偿责任,有证据的情况下向司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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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09-08
要说完全没有责任是不可能的,毕竟是他肇事的。但是具体你这个朋友占多少责任就不好界定了。这个主要是看他是义务给你帮忙还是雇佣关系。关系不同承担的责任的大小也不同。

另外,从人情上讲,人家给你开车,出了事故理应由你来承担,否则以后谁还能再跟你办事呢??

如果你实在想让你这位朋友掏钱,那你可以起诉他,但是他占的责任会相当小,即使起诉可能也会得不偿失。

我的建议是,大度一点吧,把所有你这方面该承担的经济责任都承担了吧,总不能人财两空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9-08
你们俩都有责任,车是你的,要走法律路径的话对你也不利,因为车是你的,建议你和那位被撞伤的私聊吧
第4个回答  2010-09-08
道理上是你负经济责任!

你请你朋友帮忙开车已经达成口头协议!也算是一种变相的雇佣关系,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是适用的!

你和伤者商量赔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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