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扣除比例

如题所述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扣除比例具体体现为以下两种形式:
1、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一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
2、若是已婚人士,配偶婚前也贷款购买了住房,那婚后除了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以外,也可以选择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房贷扣除比例具体体现为以下两种扣除形:
1、夫妻双方都参与房产还贷,双方分别扣除50%;
2、是夫妻任意一方还贷,个人扣除100%。
综上所述,在配偶信息栏目,选择无配偶,则个人扣除比例默认为100%。选择有配偶,需要新增配偶信息。这时候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只有一方达到扣税标准,那么可以一人扣除100%,在扣除比例选项选择“否”。如果两人都达到扣除标准,那么在扣除比例选择“是”,这样一来就夫妻双方各自扣除50%。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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