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以后获赔,受害方应该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如题所述

苏义飞律师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要注意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检测报告等;
2、医疗费发票、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注:医嘱尽量写上“建休6个月,加强营养,专人护理”)、死亡证明、伤残鉴定书、有关被养人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需要扶养证明;
3、整理车辆及其保险公司的资料,如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据、交纳保险发票,为索赔作好准备;
4、误工证明、有关自己近三年的工资表、劳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差旅费发票、鉴定费发票;
6、农村户口转城镇标准赔偿的,需要提供(1)一年以上在城镇工作证明(同第四项),(2)合法的暂住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 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短期回农村探亲等不视为中断),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在城镇上学、生活的,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损害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农村居民,但在生效判决宣告以前因法定事由成为城市居民的,其残疾赔偿金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因同一事由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确定。】
7、其他必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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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3
如通过诉讼(打官司)索赔的话,应当提供如下几类材料:
一、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如伤者身份证明、户口簿等;
二、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及责任划分的依据材料: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无法认定的则为事故证明)、相关物证、证言等;
三、证明伤者损失的材料:住院、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用清单、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发票、车辆维修发票或定损单、法医学司法鉴定意见书(有伤残者应进行鉴定,有后续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生活护理依赖、误工休息日等均可鉴定)、被扶养人情况(所在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等)、本人收入情况证明(如工资表等)、护理人员收入证明(如工资表等),当然,该部分有些比如收入证明没有的话可以提供从事职业的证明,法院将根据从事职业计算误工费、护理费等。
四、如对方有保险,应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
希望维权成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8
事故发生后,受害方为了维权需要收集以下的证据材料:
第一,身份证,车辆行驶证;
第二,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
第三,车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
第四,有人身伤害的,需要提交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用药明细,医疗费单据;
第五,有误工损失或者护理费用的,需要提交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工资停发证明等
第3个回答  2013-11-03
领取赔偿款的公证书或委托书(如果有数人有资格领取的话),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当地派出所以及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家属证明材料(赡养人、被抚养人情况,如果户口本不能证明,还需要公证),受害人案发前年收入证明,受伤治疗乃至住院费用发票,医院证明后续治疗尚需费用情况,伤残等级鉴定书,财产车损估价书或保险公司估价证明等等。
第4个回答  2021-01-26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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