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过失业金后退休工资有影响吗

如题所述

失业金领取后对退休金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真正会影响要退休金的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以及工龄相关。失业金是因为参保了失业保险,才可以在失业之后领取的一种临时性补偿。失业金和退休金之间是没有任何关联的。
但是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是出于断缴状态的,会对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造成一定影响,但是只要能够累计缴费满15年,还是可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养老待遇。
一、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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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06
失业救济金对退休福利不会有任何影响。真正会影响养老金的是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工龄。失业救济金是因失业保险而在失业后可以领取的一种临时性补偿。失业救济金和退休救济金之间没有关联。
但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时,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是脱离遣散费状态的,这将对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可享受养老待遇。
一、申请资格。
1.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就业不因本人意志而中断。
(三)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失业登记。
(4)有岗位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人员。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因克扣、拖欠工资或者未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扣留身份、资格、工龄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二、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
2.应该被征服服兵役。
3.移居国外。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需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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