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只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伤的交通事故,车辆可以移动,可以用简单的程序处理:1。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通过摄像头、拍照、标记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2、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3、各方互留电话号码或交换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暂保管,到指定地点协商处理或到附近高速交警大队处理;4、当事人经自行协商达成赔偿结果的,由各方共同签字,各持一份。如果不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应迅速停车并报警和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