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为啥不直接宣判

如题所述

刑事案件开庭不直接宣判,主要还是因为可能证据或者是事实方面没有弄清楚,在刑事案件开庭后必须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宣判,要进行审理后才可以确定。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两层含义,被告人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在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审查时,应当对证明该未成年人年龄的材料认真进行核实。如果该被告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不公开审理。对不公开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既不允许除诉讼参与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旁听案件审理,也不允许媒体对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报道。关于对不公开审理原则例外的规定,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规定上述人员到场,主要是为了便于他们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在审判结束后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法制教育。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法庭判决后对未成年人教育进行了探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这种教育的开展。但是,这些人员到场必须取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果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由于保护隐私等原因,不同意其他人员到场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其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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