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报考条件有哪些,有什么限制吗?

如题所述

16年桂林的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里有一些限制的条件,如下。

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
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证书(或提供由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颁发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对应聘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应聘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应聘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具体应聘条件以《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

五、其他:
1.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6年3月31日为界。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统一规定为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招聘对象为代课人员的除外。
3.年龄要求:原则上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8年4月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后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应聘,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能应聘。否则,不予以聘用,其后果自负。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应聘)。
(5) 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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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2
  ①2016年桂林中小学教师招聘报考条件待考试公告发布后,以考试公告上的报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表上的报考要求为准。
  ②以下提供2015年桂林市教师招聘统考报名条件,仅供参考: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㈡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录用资格。
  ㈢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比例没超过1:3的情况下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超过1:3的情况下须要参加笔试筛选。
  ㈣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以《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
  ㈤其他:
  ⒈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3月31日为界。
  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统一设置为两年(含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
  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因特殊原因需要放宽年龄要求的须报市教育局同意。
  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的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招聘未满2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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