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自己的车拉快件不属于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指报告期末经主管机关核准,可参加营运的车辆。包括技术完好的、在修的、待修的、长期停驶的、以及拟报废尚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车辆。但不包括企业的非营运车辆(如架线车、油罐车、货车和善E它专用车辆)和借入的客运车辆。
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评定依据是JT/T 198-2004《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该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评定内容、评定规则、等级划分、评定项目和技术要求,适用于营运车辆。
营运车辆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选择车辆,编制车辆计划,做好新车的接收、分配和投产前的技术作业与领证工作,保证车辆装备完善,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鉴定车辆技术状况,根据需要和可能,进行车辆改造和改装。
按照规定做好车辆的停放、停驶、封存保管、调拨和报废等工作。同时还要加强车辆运行管理,提高驾驶人员的操作水平,实行严格的例行保养,进行爱车教育;加强车辆基础资料的积累、统计、分析工作,掌握车况变化规律,及时采取措施,加强保修工作,提高保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