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是组合家庭,男方得脑梗了,女方叫男方把字签了,房子转了女方儿子了,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丈夫去世,如果没有留下准确的遗嘱并进行公证的话,那么妻子是不可以擅自将房屋变更为自己的。
相信房子是很多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有了房子你就有一个温馨的家庭,能给自己遮风挡雨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所以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房产证就是唯一能证明房子的归属所有权。
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一方去世,另一方如果想将房屋变更为自己,肯定是需要一定的前提具体的情况也是需要具体的分析。
如果生前没有立好相应的遗嘱公证的,不能擅自变更。对于这一条首先要确定一点,就是房产证虽然登记的是夫妻两人的名字,也是足以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并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如果在丈夫突然离世的话,在生前没有立好相应的遗嘱并公证处进行公证的话,那么妻子是不可以擅自进行变更的。
因为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于丈夫来说,他一方的老人子女,亲人等都享有继承的权利。如果一方的老人去世没有相应的子女,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妻子就可以享受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如果有老人那么一部分权利是要继承给父母。
如果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妻子如果想把房屋的所有权全部变更为自己的话,就需要出具老人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而且要进行公证处公证。所以手续还是很麻烦的。
当然,如果生前立好了相应的遗嘱,所有权是可以变更的。所以在很多家庭当中遇到这种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做好一定的遗嘱工作,同时要进行公证处的公证,这样就会给后人免去很多繁杂的手续。
甚至如果在生前没有做好相应的遗嘱的话,说不定也会引起家人和亲戚之间的矛盾纠葛。
举一个我身边发生的一件事情。我的一位同事,由于自己的父母在车祸当中死亡,作为子女的他,也是依法享有继承房屋的权利。
但是当他拿着死亡证明到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时候,由于生前我同事的父母并没有立好相应的遗嘱。被告知无法顺利的进行过户的手续。需要生前父母亲戚老人之间共同出具了放弃该房屋的所有权。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生前父母亲戚老人之间共同出具了放弃该房屋的所有权。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于是我这位同事也是找遍了所有的亲戚,而且这些亲戚可能从小到大连面都没有见过一次。
所以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去找他们协商的话,肯定也会发生一定的金额,为什么呢?因为要从他们手中买下放弃房屋的所有权份额,有些过分的亲戚还会提出一些更过分的要求。
不过好在在历经千辛万苦的沟通过程中。我的这位同事也顺利拿到了相关的证明文件,办理了房产的过户。
所以从这一点小小的事情也可以看出,在房产一些大额继承的时候,一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那么办理房产的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呢?首先我们在面对房产过户的时候,要先到房产部门进行详细的询问,看看是否需要哪些特殊的证明。如果需要公证的话,还要和公证处提前预约时间,所有的继承人要带上身份证去公证处公证。
其次在办理遗产继承的时候还要提供医院或者是公安局开具的死亡证明,被继承者所遗产的财产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的证件。
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在继承房产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有继承权,公证费用房产评估费用,还有房地产继承过户的税费和契税。
同时关于契税国家也是有明文的规定,如果购买家庭唯一的住房,面积在90平以下的,是按1%的税率来征收。超过90平米的,按1.5%来征收。
如果按照第二套房改善性的住房来算的话,90平米以下,按1%。90平米以上是按2%来进行契税征收。而且通过继承的方式来办理过户的话,这套房产是在短时间内不能进行二次销售,所以还是有很多的限制。
当然如果自己的子女是通过购买的方式来办理,过户的话是不售限制的,只要满了5年以上就可以进行二次销售,同时以购买的方式可以减少很多的税费。
从这一点来说,以购买的形式来办理过户的话,是一种很简便和快捷的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