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房户怎么申请政府补助房

如题所述

无房户申请住房的方法:
1、住房申请通常在内容的安排上注意依据这样的次序安排,也就是说要先写申请的内容,然后再写为什么提出申请,之后写明自己的具体要求,一定要做到并然有序才可。
2、其次,住房申请书的正文要求把自己的申请理由写清楚,为了让我们的申请能够成功或者说是可以一目了然也是可以分段写的。
3、住房申请书的正文还要简单说明一下自己以前申请住房的情况,这样可以表明自己确实存在住房困难的问题。
4、另外,住房申请书的结尾要委婉的提出希望解决住房的强烈要求,落款署名时要写明自己所工作的具体部门,避免会弄错。
5、在屋拆迁中,符合无房户的(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按照上述条件的被拆迁居民优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无房户申请安置房的条件
1、安置房申请人、共同安置房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安置房申请人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安置房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安置房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安置房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安置房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此外,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安置房申请。
国家对无房户的补贴政策:对于农村户口,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是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如果处于城市开发规划区内,那可作为无房户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一套商品房。对于城市户口,如你属于中低收入人群,那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公租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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