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贷款担保?

如题所述

贷款担保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贷款担保的主要形式:
1、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一年以内)、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的担保称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2、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购地建房、房地产开发、基本建设投资需要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担保。
3、银行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持票人)在商业汇票未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等。
4、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是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自然人用于购买消费品或用于教育、旅游等个人消费需求时向银行提出贷款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担保、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担保、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担保。
5、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贷款时为其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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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13
贷款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另什么样的才有资格呢.
1、一般的企业法人都有资格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法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担保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了什么样的法人不能做保证人。(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担保法第十条规定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能承担担保责任。但这里是有区别的,详细说一下。分支机构,是独立的法人,有营业执照,有独立的经营权,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分支机构可以在法人授权的范围内对外担保,但一定要有法人的明确的书面授权。而职能部门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外提供担保。
4、分支机构提供担保,以分支机构自有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5、你说的企业的一个部们或者外地代表处都没有权利为他人提供担保。
详见担保法司法解释15、16、17、18条
第2个回答  2019-11-26
贷款担保公司,具体是做企业或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起中间担保身份作用。担保公司如果在某家银行有授信额度,必须向该行所在地分行机构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方有资格向客户及银行提供这种中间担保服务。保证金一般由担保公司机构的公司帐户划向银行的固定的企业存款,以冻结的方式存在当地分行机构。一般为该担保公司的股份里拨出一部分做为某个银行的保证金,如担保期间,发生客户违约则由向其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先支付这部分罚金先扣缴给银行。做的业务主要是,中小企业贷款,商业贷款,个人客户,二手房贷款,抵押贷款,消费贷款,车贷和房贷,等一些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贷款中间担保服务,现在大部分城市的二手房买卖贷款基本上是担保公司参与下来完成的,他们主要提供的业务有,联系贷款银行,贷款客户,评估公司,房屋经纪公司,卖房客户,及贷款的中间流程,比如面签客户,收集买方卖方相关资料,汇成贷款手续向银行送审报审,陪同银行面签客户,联系评估公司做评估,陪同客户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和银行人员及客户领新房本及他项权利证等,直至两年内的客户完全能正常还款给银行的手续完成之后,该笔担保才算终止。
第3个回答  2007-01-13
贷款的人还不上债,就让担保人来算帐!
第4个回答  2019-04-17
一般是为小额贷款做担保收取担保费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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