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务承包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你好,我们是一个公司,最近我们老板决定后勤人员(司机/搬运/食堂人员/门卫/保洁员),不管这些人员有没有过退休年龄,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他们签订"劳务承包协议",内容较为苛刻,比如:1、相关人员在工作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及乙方家属自行负责(包括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等)。与甲方无关。2、本协议自签订后,若乙方在上班期间发生一切意外事件,与甲方无关,乙方及乙方家属自愿放弃就赔偿事件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承担任何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指定一个直系家属作为代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代表乙方及乙方所有家属严格履行本协议。以上这些协议条款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真正发生了事故的话,我们公司是不是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根据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了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你所述的应是劳动关系。准确地说是名为承包实为劳动关系,若发生事故,是要按照劳动关系处理的。
建议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同意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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