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该精神病人会被判死刑。
首先,该男子已经成年,已经具备了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其次,该男子曾于去年11月份在校砍伤女同学,今年7月获缓刑,目前正处于服刑期。但却毫无悔改之意。于今年8月12日,又在电梯内将一8岁男孩残忍杀害。
而且据8岁男孩的家属描述,
当天,她的儿子是去街对面同学家玩,晚上点左右,儿子说回来了,但是几分钟过去了,儿子仍没有回家,她就给儿子打电话,儿子没有接电话,她感觉不对劲,于是乘坐电梯去找儿子,结果打开电梯惊呆了,电梯里全是血迹,儿子的眼镜和雨伞在电梯里,人却不在。家属感觉儿子出事了,就立即报了警。民警在24楼找到了受害者,浑身被砍了八九十刀。
由此可见,该男子的手段真的是极其残忍。
再者,虽然该男子被华西医院确诊为双相情感障碍,但据相关心理精神专家何日辉称,
双相情感障碍在临床上分两类。第一类典型的双相,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伤害别人的。患者在躁狂/轻躁狂发作时精神亢奋,思维奔逸、情绪高涨、精力充沛。患者本人是非常享受这种状态的。而当患者重度抑郁发作时,他想自杀但也不会伤害别人。
第二类所谓的双相,类似这个嫌疑人,我个人认为属于“泛双相”的范畴。他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他的创伤被激活了,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但是意识是清晰的,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后果。所以,所谓的双相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所以,我个人认为,把这种情况的患者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进而列为重性精神病是不妥的。
而且,据了解,该男子事后还去了当地公安局自首,所以,我也认为该男子的意识较为 清醒,所以他应该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最后,这个案件引起的社会反响较大,大多数人都认为“精神病”不应成为一块免死金牌。相比该男子来说,8岁男孩和之前的那位女同学都应该是弱者,法律更应该保护弱者。
所以我个人认为,该精神病男子会被判死刑。
生命诚可贵,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安全,那个可怜的孩子啊,到底是什么人结束了他短暂的生命啊,到底该怎么办?为什么他的父母没有保护好他,居然让神经病人伤害了他,希望所有人都可以安安全全的,为了能够安全的活着,我们该怎么做?首先,监护人应该看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孩子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一定要保护好他啊,有了自我保护意识的孩子,一定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人生安全啊,为了不要出现不必要的伤害,而那有精神病的人呢?一定要及时的治疗,不要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如果没有治疗的权利和意识,但千万一定要,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他们的行为不在被限制的范围内,但是,他们真的有可能会伤害他人,一定,一定不要把他们放出来,伤害无辜的人。 中国的法律中说过,神经病人杀人不会被判死刑,但是,他也会得到自己应有的惩罚,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伤害,我们一定要放正自己的心态,不要觉得神经病人是在吓唬你,千万不要和他们斗智斗勇,不是说我们没有能力,他们丧失了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所以,千万不要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只是因为小小的事情,千万一定不要和他们争吵,如果,他们失手,有可能两败俱伤,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千万不要带着没有行为能力的小孩去接触神经病人,因为孩子没有行为能力,他不知道是非,不会正确的保护自己,也不会正确的做错该有的防御措施,我们都很痛惜,这个孩子的死亡。
为了不要发生悲剧,我们一定要管好自己的行为,做出良好的保护自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