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继续上班,工作岗位安排不合适,想辞职可以拿到一次性赔偿费吗?

如题所述

一、无论是任何原因、任何情况下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你都可以得到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工伤鉴定完毕即支付)。
二、不建议你采取主动辞职的方式,你可以被动的坚持岗位不合适(提出各种身体状态不适合所安排的工作),由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这样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还可以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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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1
可以。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21-07-21
您好,需要先协商。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个回答  2021-07-21
???一次性赔偿费?工伤不存在你所说的一次性赔偿费!工伤在伤残等级鉴定后,由社保局在6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报销全部医疗费用。在治疗、休养期间,单位应当给你全额开资并报销护理费、餐补等。辞职后,由单位依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支付给你一次性失业补偿金,并由社保局支付给你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第4个回答  2021-07-21
凭什么给你补偿?你既然工伤后也上班了,岗位安排合适不合适不是你说了算的问题,有个工作就不错了,是你需要这份工作,并不是说这份工作需要你,你要考虑清楚,你既然想辞职那个职位你为什么不,辞的时候,你还要拿着一笔赔偿费用,为什么要赔偿你呢?有劳动法在那里的,他是公平的,你可以参考参照一下里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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