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辞职后,老板说扣我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做?

我今年九月15号上班的,试用期一个月,当初来应聘的时候没说干不满一年就得扣一个月的工资,我十一月十一号打得辞职报告,十五号管理把我叫到办公室告诉我没干满一年要扣我一个月的工资,我问他为什么扣,他们说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问我给公司带来了什么损失,他们说因为我离职后他们还有再招聘人,招聘收人是要花钱的,然后他们问我行不行,我一直回答说回去和我对象说一下就行了。然后他们说这月也就是十一月25号发工资的日子我就可以离职了。然后过了一天他们就贴出告示说员工没满一年扣除一个月的工资,我是在告示之前辞职的。声明一下,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辞职时我打了辞职报告,还有他们公司有摄像头,而且他们的办公地点是在一个居民楼小区内。请问他们有权利扣除我工资吗?我辞职报告是一个管理人员写给我的然后让我抄了一遍,内容大约是不适应本地天气。因为我是外地的嘛。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听他们说除了试用期一个月后,我这个月可以要双倍工资?请问是真的吗?真的头疼死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10月16日起,开始计算双倍工资.
如果没有提前30天提出申请辞职,应承担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你已经交报告,是经理允许你提前离职,所以没有这方面赔偿.
公司招聘是正常的经营活动必须付出的工作,扣一个月工资属于不合理规定.
建议你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工资及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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