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人(1位)合伙在电子卖场里开了个店铺。。。1.这个店铺的工商管理登记人是对方,而法人代表也是对方。这是不是对我很不利?而且与开发商签的租赁合同也只有对方一个人的名字。打个比方,如果我有事外出一阵子,我的合伙人有没有能力转卖掉店铺消失掉?或者说有一天对方翻脸说店铺只是他一个人的,而我一点办法都没有?2.我俩正准备签订一个合伙合同,上面应该只有我们两个人的签字吧。这纸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使我具有与对方同等的权利(我们双方出资为各出一半,合同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