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产被中介公司挂在网上,侵害我什么权力

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产被中介公司挂在网上,侵害我什么权力

  房产中介公司属于侵权行为,大概念上是侵犯了公民的民事权益。具体讲是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或公民自有财产的专属物权。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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