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下面是我百度的:
“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我营业额超小,12月27号领的营业执照,开业了10多天,今天年假没人,我也休业了。每天就100多元毛收入。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户-------这句话什么意思?是不是可以不管,等税务人员过来查收?
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去税局备案核税种就可以。一旦去税局备案核税种之后,每个月都要报税,按您目前的收入,基本不用交税,但是不交税也要报税的。
税务登记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税务登记证件上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扩展资料:
企业、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