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18日,我国参照国外常用的标准,发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并定于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中把无需医生处方即可自主购买和使用,用于治疗各种容易自我诊断、自我治疗的常见轻微疾病的药物划为非处方药,把需要医生明确诊断、开具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的药物归为处方药。在购买药品时还要注重以下几方面的信息:
1.注明国药准字的才是药品
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的批准才能上市,包装盒上必须注明国药准字。
目前国际上通用 Rx (拉丁文 Recipe ,请求)表示处方药,用 OTC(Over The Counter,可以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表示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又细分为甲、乙两类,在包装盒正面上分别用红色 OTC 、绿色 OTC 标识,其中乙类非处方药一般不需要医生及药师的指导,消费者可以自我购买和使用,与甲类非处方药相比,安全性更好,消费者自行使用的风险更低。
3.非处方药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会在体内蓄积,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但是非处方药也是药品,具有药品的各种属性,虽然其安全性相对来说高一些,但绝非可以随便吃。在选用非处方药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特别注意其中的禁忌和注意事项,判断是否适合自己使用,必要时还须咨询药师或者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