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变更后6个月不能招投标的条款在哪?

工程中标了因建造师身体问题提交了变更材料,修养了一个月后还能继续投标吗》我在网上看到有说需要6个月才能重新投标,以下这个条款有依据吗?是否适用于我方继续用该建造师投标。
第十二条 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进行变更的,原中标建造师(监理师)在6个月内不得在其他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担任负责人。(摘自:蓝采和采购网)

建造师变更后进行投标,要求提供2~7月份的社保证明,1~2个月肯定不行,资格预审都通不过啊。如果不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认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响应,可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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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8
是有这个规定,我最近也在找这个,因为现在很多企业把有业绩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就马上去更换投下个项目,我查了下,目前住建部还没出限制这一类问题的条款,但是目前全国好像就山东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
号文件里面有规定“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 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广州市也刚发了个类似文件,估计会逐渐完善
第2个回答  2018-10-22
请问您已经找到相关条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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