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问:我们厂的厂房现在属于违建,我们的土地是租用的(有临时土地手续,我厂2004年和村小组签的土地租用协议,每家每户都签字,并且通过司法公证,30年期限,2003年起)现在有大企业来征用土地,政府出面来谈,那政府要不要补偿我们,有什么对我们有用的法律依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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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