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顺序怎么定

如题所述

考生需要基于个人学业和事业长远发展角度,根据专业主干课程分析自身适合报考专业,这样有利于今后的专业学习和学业发展。可报考不等于入学后能学好,所以需要考生们尽早规划。专业优先的平行志愿可能会导致热门专业分数大幅提升。而今年冷门专业及学校弱势专业分数线可能会下降,为避免撞车,可以选择好学校的冷门专业,以增加录取可能性。
在“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框架下,高校往往把选考科目要求相近或相关度比较大的专业归为一组,供考生填报。如有的考生对信息学领域有兴趣,就可以把开设计算机科学、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等专业的高校,参考以往录取分数高低,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填报。
在新的高考模式下,对于考生而言,选考科目增加可以更全面反映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建议在专业选择上适当考虑与选考科目的相关性,尤其是一些单科成绩特别出色的学生,更要考虑专业与学科之间的相关性,为以后的大学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时,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每个院校志愿组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A、B、C、D、E、F、G、H、I等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即投档时,分文史类、理工类将考生按排序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然后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F、G、H、I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正式投档前进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1︰1),按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检索考生,排序高的优先按其院校志愿从A院校到I院校的顺序依次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同一院校排序并列的考生全部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及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报考少数民族班和各类预科班的考生,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
广东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参加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院校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体育、音乐、美术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传统志愿模式录取,录取批次与本批次(本校)普通类专业同批次进行。
平行志愿的录取程序
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录取的考生,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平行志愿的定义
“平行志愿”,即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符合相关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含本科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校专项计划,下同)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在“自主招生”志愿栏填报相关院校志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第一次预投档前,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进行审核。高等学校
本科自主招生录取,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各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在本校模拟投档最终确定的投档线上进行择优录取。在我省招收保送生、小语种(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征集志愿的填报、投档及录取方式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当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组织高校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各批次均设A、B、C、D、E、F、G顺序排列的七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征集志愿也实行“平行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以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组织高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考生投档排序原则
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全部投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在分数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投档时,平行志愿投档数按照计划数乘以调档比例计算,若遇小数按照进一法取整确定。
在高考综合改革“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中,除了将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作为本科录取的基本依据,很重要的一点是高校将参考学生在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院校的层次也是不少考生及家长考虑的因素之一。志愿填报过程中,每个考生的实际情况不同,是首选高校还是按兴趣特长首选专业,都可以在高考改革方案中得以体现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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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05
平行志愿同时投档,一旦录取即停止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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