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了,办离婚怎么办

户口暂时不能恢复,

先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拿到户口簿,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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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2
一方户口注销了,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离婚。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第2个回答  2018-09-12
没有其他办法,只有等公安机关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否则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因为,离婚主体不合格。
第3个回答  2018-09-12
户口为什么会注销?如果是非法的,可以申请成立。
第4个回答  2018-09-12
先把户口补上
去派出所问问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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