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月支付的厂房房租费,也是按月摊销,但是对方未开具发票,该怎么做账务处理?收到发票时又该怎么做

如题所述

如题所述,已按月支付厂房租金并于当月列支于成本费用,但未予收到发票,会计处理可以如下操作:
1、支付租金但未收到相关发票,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厂房租金)
贷:银行存款
2、租金列支于成本费用,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或相应成本费用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厂房租金)
编制该分录时,应于记账凭证的摘要中注明“租金发票见:(暂空白,待补充书写收取发票时的日期及相应会计处理的凭证号码) ”
3、收到发票时,视发票金额(支付期数)而定结转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厂房租金)
贷:其他应收款(厂房租金)
编制该分录的记账凭证后(发票作为该凭证的附件),应将该凭证号码及本账务处理日期注明于上述第2点的“租金发票见:”的空白处,以便查账(证实列支成本费用的原始依据);
4、建议:如题所指业务情形不宜形成常态,一般只适于合作双方在合作初期的短期运作(一般应于当年度内处理完毕),为了规范运作(规避财税风险),承租方应及时与出租方(开票方)沟通,达成依法依规的规范运作的共识,才能得以依法规范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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