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甘肃的户口转到西宁过几年还能转到甘肃吗

如题所述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如:未婚且未就业等),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2、购房入户:当事人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也可以在户口迁出地,以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户口;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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