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和丈夫育有一对双胞胎,现已分居 ,一人带一个孩子,但我每次去看另一个孩子他们一家总把孩子藏起来不让我看,说是一定要离婚后我才有权看,我像请问一下:除了起诉离婚外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在现在的状况下看到自己的孩子?(我最近两次去他家 他家都说孩子不在 赶我走 然后我就报警 报警无济于事)
夫妻分居期间,双方并未离婚,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两人均系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我国婚姻法对于离婚后探望子女有相应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立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但,对于尚未离婚的夫妻来说能否行使探望权,却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相关案例,大多数法院认为,探望权是指离婚后的任何一方父母有探望自己子女的权利。夫妻双方未离婚,因此,未与子女共同居住一方要求行使探视权无法律依据。对于起诉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