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话为“被聘用者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这到底属不属于事业编制?

要考试要面试,但其中原话为“被聘用者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这到底属不属于事业编制?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就是单位自主权部分交付市场的,工资有一部分财政补贴(差额)有一部分靠单位营收,如普通高校、公立性的医院等。实际上这类单位有贫有富,总体上财政补贴占到六成,自主营收占四成。和一类相比待遇要好点,但是随政策变化较大,稳定性稍差。举个例子就很明白了,中小学教育属于一类,高等教育就属于二类了,义务教育是不能交给市场自由决定的,必须国家“承包”,那教师工资就是完全由财政拨款(就是全额事业单位),高等教育可以部分交给市场支配,国家财政出一部分教师工资,高校自身承担一部分。现在划归二类的很多了。追问

那这个被聘用的话,算是事业编制人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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