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后你老公仅仅是把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上的户主名更改为你的姓名的话,那么这个房子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财产均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所以无论这个房子的产权是在谁的名下,这个房子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婚后你老公把房子过户给了你,这个房子依然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并不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如果你希望把房子规划于自己的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就需要和你的老公一起确定一个特别的条约,然后共同签订一个财产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房子才不会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这个房子就属于你自己的个人财产了。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你可以让你老公在给房子过户到你名下的时候,确定房产证的更名行为为赠与,而且明确规定赠予人为妻子一人,这样子的话,房子过户之后也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的,如果不这么明确规定的话,那么房子在过户之后,也依然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我认为夫妻二人生活在一起,就要学会彼此信任,不要把财产划分的太过于清楚,否则你们很可能就是在为离婚做准备。我们需要给对方多一点信任,不要因为财产的事情而弄得不和。我认为你的丈夫把房子过户给了你的这种行为就已经非常好了,就已经是十足的爱你的体现了。
但是我觉得两个人结婚在一起,如果女方没有稳定的工作的话,那么女方拥有一个个人的房子作为个人财产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这样子可以作为自己的一个保障措施,好让自己在离婚之后有一定的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