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报销去哪里报销啊

如题所述

医保报销需到社保局或医保局,参保人可直接在医院使用医保卡报销,也可携相关资料到当地机构窗口报销。
医保去报销的地点:医保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或医保局进行报销。社会医疗保险的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院使用医保卡直接报销,也可以去当地的社保机构或者医保局报销。如果是后者,参保人员要带上住院记录、出院记录、身份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到相关机构的窗口进行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为:
1、被保险人出险后,还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根据保险公司规定准备报销材料,一般需要准备被保人身份证、银行卡、门诊病历本、门诊发票、疾病诊断书、住院费用总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出院记录等资料,如果是意外伤害,则一般还需要意外事故证明;
3、被保险人出院后,将报销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即可将报销金打入被保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综上所述,如果医疗保险有垫付功能的话,那么被保险人在住院的时候就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等到被保险人出院后再提交报销材料,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则会用报销金抵扣已经已经垫付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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