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为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1249号)和《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

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从2016年起,我县全面推开“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各种粮直接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各乡镇要站在事关农业绿色发展、稳定粮食安全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大局,充分认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抓实该项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精神

(一)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对于国有农业场所,流转给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应签订耕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由农业场所自行经营耕种的试验示范耕地,补贴资金归农业场所集体享有。

根据蚌埠市纪委机关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清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已故五保户承包耕地依法收归集体经营”。对已故五保户承包耕地已依法收归集体的,由流转(承包)经营主体按政策规定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未依法收归集体的,停发该耕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二)补贴依据。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2022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各乡镇应在2021年度确定的面积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作出调整。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财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和各乡镇上报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2022年度亩均补贴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做好补贴面积审核登记。各乡镇应根据补贴政策要求,认真做好补贴面积到户情况登记与审核,避免多报、漏报、错报,做到按时准确确定补贴对象、补贴面积、“一卡通账户”等基础数据。在完成补贴面积登记造册、公示满7天无异议后,在3月25日前将《补贴面积到户清册》电子版和《固镇县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乡镇审核审批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各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测算补贴标准。各乡镇依据补贴标准,按财政部门统一设置的格式,运用“一卡通”系统,编制录入分户发放花名册(含电子档),经乡镇政府组织审核后,在乡镇、村(居)公开栏和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设立举报电话,接收群众咨询和监督。填报补贴审核审批汇总表,经相关职能站所和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将《固镇县2022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乡镇审核审批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并将补贴清册通过系统平台上传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将审核无误的汇总表报送县财政局,并通过系统平台报送补贴清册。

(三)及时兑付资金。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各乡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组织协调农技、经管、财政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登记造册、公示确认、“一卡通”系统编制录入补贴花名册和有关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给补贴对象。

(四)健全补贴档案。加强补贴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补贴明细档案,实现乡镇有汇总表、行政村有到户清册。乡镇补贴面积汇总表和补贴审核审批汇总表都是一式三份,分别由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部门、县财政部门保管,补贴面积清册由乡镇农技站保存一份,发放补贴清册由乡镇财政所保存一份,同时乡镇有关站所保存好公示影像资料。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补贴政策落实。县财政局牵头做好各项工作推进,履行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职责,按要求开展资金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汇总全县补贴面积数据,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乡镇政府是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有关职能站所开展好补贴面积统计、核实、公示、编制发放清册、资料归档等工作,对上报的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做好本乡镇内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农村广播、网络和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各乡镇要公开咨询电话,自觉接受农户、经营主体和媒体咨询、监督,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确保补贴工作平稳落实到位。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552-6020065;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552-6058005。

(三)严格工作监管。各乡镇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层层审核把关。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将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导落实补贴资金政策,重点对补贴面积申报和审核、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公示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及时处理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各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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