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先生是指姓还是指名?

如题所述

是Mr.姓,一般称呼外国人名的时候是比较熟的朋友,而且不加Mr。因为外国人是名在前姓在后的。

大多数外国人不喜欢用先生、夫人或小姐这类称呼,他们认为这类称呼过于郑重其事了。美国男女老少都喜欢别人直呼自己的名字,并把它视为亲切友好的表示。

人们初次见面,往往是连名带姓一起介绍,譬如说:“我叫玛丽·史密斯。”这时对方可以随便叫她“玛丽”或“史密斯小姐”。常见的情况是,交谈之初可能互相用姓称呼,过不了一会儿就改称名字了。

有时刚同一个外国人结识,不知如何称呼好,你可以只称先生或女士。这时,对方会很快理解你的心理。热情地告之:“我叫詹姆斯·威尔逊,叫我詹姆斯好了。”或者“别叫我史密斯夫人,叫我萨利好了”。

美国人很少用正式的头衔来称呼别人。正式的头衔一般只用于法官、政府官员、军官、医生、教授和宗教人土等。例如:哈利法官、史密斯参议员、克拉克将军、布朗医生、格林教授、怀特主教等。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人从来不用行政职务如局长、经理、校长等头衔称呼别人。

扩展资料:

在对外交往中,应该严格遵循国际上通行的称呼习惯,不得有丝毫的大意。

对地位较高的官方人士,一般指部长以上的高级官员,可称"部长阁下"、“总理先生阁下”、等等,以示郑重。

在君主制国家里,通常称国王、王后为“陛下”,称王子、公主、亲王为“殿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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