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工厂招工,员工最低要做2个月,未到2个月罚款300元。请问这种罚款

假如工厂招工,员工最低要做2个月,未到2个月罚款300元。请问这种罚款合不合理,如何维权?

如果是所谓的“罚款”是行政处罚性质的,单位无此权利,不合法,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反映解决即可。如果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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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3
违法的
辞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单位就应该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克扣工资、乱罚款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追问

如果是在签了合同之后呢?

追答

合同规定违法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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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8-23
如果他的合同这样写而你也签字了那就很难说。要是没有合同可以去附近的劳动局举报。劳动法没有做多久或者做不够天数就扣钱的。
第3个回答  2017-08-23
这种规定违反劳动法 是无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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