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可以补办吗

2008年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可以补办吗

可以补办
补办条件:
1、天津户籍人员返回天津就业且参保;
2、外省市户籍人员到天津就业,男职工不满50周岁、女职工不满40周岁;
3、经转出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参保人员;
4、原在外省市缴费的本市户籍人员,不符合外省市领取待遇条件,需回津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应确认该参保人员在外省市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
5、外省市户籍人员,累计在本市缴费满10年,转入我市办理领取待遇手续的,应确认我市为参保人员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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