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施工监控实施单位的确定方式

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对于桥梁施工监控实施单位的确定形式,是必须要通过招标(公开或邀请?)?可以通过委托形式?

请大神指导,谢谢。

由设计提供的主梁各节段的施工预拱度是基于规范要求来确定的设计参数,但施工实际情况与规范要求存在一定的误差,(例如混凝土材料比重、混凝土弹性模量、预应力钢束弹模、预应力损失,施工环境温度与设计的不同,施工时的荷载与设计考虑的差异等),这一误差往往导致设计计算与施工实际有一定的差异。同时,连续刚构桥梁通常采用悬臂分节段施工,是一个复杂的施工过程,受力状况复杂,成桥状态同施工过程密切相关,在施工过程中,结构的几何特性、材料特性、所受荷载及支承条件等均不断变化,结构体系经常转换,施工过程直接影响成桥后的内力和线形。施工过程包括墩身、主梁支架段、主梁悬浇段和合拢段等施工阶段。主梁的标准悬浇节段施工一般又分为若干个工序,有挂篮行走、立模、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预应力束张拉与灌浆等工序,每一梁段的增加都对现有结构的线形和内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连续刚构桥梁的施工过程中,各个施工阶段是相互连续的,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当前的施工状态直接影响后期阶段的结果,并且由于连续刚构桥梁自身的特点,若发生偏离时而没有及时纠正,造成偏差过大甚至超出控制范围时,很难在后续节段的施工中予以弥补,并很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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