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做了两个月我不做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就可以离开用人单位并办理相关的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比如办理工作交接、要求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转移档案等。如果未按照前述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只有在因劳动者的擅自离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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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23
如果你没有违反合同条款内容,应发满第二年全年工资,另外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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