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山鸡吃了一只判刑吗

如题所述

吃一只野鸡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野滚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野鸡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颂嫌余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如果没有,并一直在捕杀的,多次屡教不改的,就会构成犯罪。
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
1、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者凳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构成非法累不、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较轻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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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三十一条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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