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过了60天还能办理失业金

如题所述

失业超过60天一般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了。一般来说,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需要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旦超过60日就不予办理了。

不过,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累加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下次再次失业,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与本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因非个人原因失去工作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内的经济保障。当劳动者因公司破产、裁员、合同到期等非个人原因失去工作时,可以通过失业保险制度获得一定的失业补助金,以帮助其度过失业期间的生活困难。

然而,失业保险并不是失业后就能一直有领生活费的制度。一般来说,失业者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积极寻找工作,并参加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才能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同时,失业补助金的金额和领取时间也有限制,具体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此外,失业保险制度也存在一定的条件和限制。例如,劳动者需要在一定时间内缴纳失业保险费,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同时,失业者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失业补助金,如年龄、工作经历、失业原因等方面的要求。

总的来说,失业保险制度是一种为失业者提供经济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并不是失业后就能一直有领生活费的制度。失业者需要积极寻找工作,并参加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同时符合一定的条件和限制才能获得失业补助金的支持。因此,我们应该在就业时积极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便在失业时能够获得必要的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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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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