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户口地址不存在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拆迁后户口地址不存在时,可以采取迁移户口、申请挂靠、补办户口、办理临时居住证等方法来应对。

迁移户口。如果新房已经分配,可以将户口迁移到新地址;如果没有新房,可以申请挂靠在亲戚或朋友的户口上。
申请挂靠。如果新房尚未分配,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和手续,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进行户口迁移或挂靠。
补办户口。如果房产已被拆除,可以向房管局申请不动产权证明,作为补办户口的证明。然后,到当地派出所咨询如何补办户口,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
办理临时居住证。如果户口和房子都没有了,可以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临时居住证,作为合法居住的证明。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的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原则是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于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拆迁后户口地址不存在了怎么办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