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被人打折胳膊现在要取钢板找对方,对方不给拿钱,我该怎么办?去法院晚不晚?

两年前被亲戚打折胳膊,后来经过派出所调解,签了协议,现在忘记协议上有没有写是不是他给赔偿医药费,当时做手术的时候花了6000多,他就给拿一千块钱,剩下的都是我自己拿的,因为是亲戚也没有考虑那么多,伤残鉴定也没有做,现在要取钢板了,去找他要钱他不给拿,还来我家把我老公打了,现在我特别气愤,真后悔当初没有起诉他,我现在要求赔偿,或者是要起诉还来得及吗?当时在派出所做的笔录他也承认自己打人,都记录了下来,我没有别的证据,只有派出所的笔录跟胳膊里面的钢板!当初去医院的病例还有收据什么的都没有了!请各位帮帮忙,我现在走法律还行不行?如果行请告知具体过程,还需要什么证据? 叩谢
在这两年之内没有任何协商也没有调停! 如果当时的协议上没有写他支付医疗费用,那我现在起诉还有用吗?

1.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超过时效将丧失胜诉权,因此,两年前花的费用,如果这两年你没向对方要过,将和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2.这次的手术费用及其他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还在诉讼时效内,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伤残鉴定可以在起诉后提出申请,如构成伤残,可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3.证明你父亲被对方打伤的证据可以到当时处理此案的派出所调取笔录,或在起诉后请求法院取证。当时的病历等医疗资料可以去医院复印。注意保存好此次医疗资料和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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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3
如能够调出派出所的笔录,证实他当时打了你亲戚,现在要取钢板了。新发生的费用,打人者理应赔偿,并不过诉讼时效。这样的恶人不起诉是不行的。
第2个回答  2010-09-03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二年。 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所以,我要问一下,在这两年中,你们有没有书面的协议或者证人证明你们在协商此事、或者派出所调停,如果没有这些记录,你恐怕能起诉,但不能胜诉哦。
第3个回答  2010-09-03
先到派出所找协议看了再说
第4个回答  2010-09-04
建议您尽快诉诸法律途径解决您的问题!
第5个回答  2010-09-03
可以起诉,最好找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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