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还在承包期内被村委会按四荒拍卖了违法吗?

我们村是一个独立的自然村DJ,只有3户人家,行政划分归SJ村管理,为SJ村第五生产队,因为村里没有水源,没有电,交通非常不便,实在无法居住,我们2户人家于1993年前后搬家到其他村居住(户口还在原籍),我家居住在本县同一个乡的另外一个村,另一家居住在本县的另外一个村,第3户人家只有一个人,经常在外打工,没有搬家。在我们3户人家承包的第一轮农村土地还在承包期内15年(1984年10月-1999年10月)时,也就是在1994年被SJ村村委会以“四荒拍卖”的方式又承包给了本村里的另外6户村民,拍卖时SJ村委会不但没有通知我们也没有得到我们的同意,就把我们的合法承包地按四荒地拍卖掉了,被SJ村的6户村民一直侵占到现在,我们成了有户口没有土地的农民。我们在2004年时才弄清楚事情的真相,于是一直追讨我们的土地,至今没有结果。我们2户人家现在还能要回我们的土地吗?具体应该这么做???
当时SJ村村委会按“四荒”拍卖我们DZ村3户人家的承包地时,因我们的土地没有耕种,荒了2年,所以也欠了村委会一部分税费,因此SJ村村委会就把我们的承包地直接按四荒资源拍卖给本村6户村民,并发了四荒承包证,以及下一任村干部1998年二轮土地延包证等相关合法手续,这些手续都是在我们3户人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历任村干部都没有通知过我们3户人家,也没有经过我们3户人家的同意。原来的村干部、乡领导现在都换了,历任当事村干部现在也都承认当时村委会做的不合适,但是找现在的村干部和乡领导都感觉这个事情不好解决,说估计得打官司了。我们也不想打官司,和谐社会嘛,我们还是想通过协商的渠道解决问题。我们现在已经再次向SJ村村委会提出退还土地的申请了,下一步再把申请递交乡政府,依法按程序一步一步往下走吧,不到万不得已,真不想打官司,。

村委会不可以收回农民的家庭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村委会)可以提前收回家民家庭承包地的只有一种情形,即只有在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发包方才可以收回土地,而村委会需要用地农户的承包地,并不是收回承包地的法定理由,因此,村委会(发包方)无权因此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当然,村委会可以与农户协商调整土地,但农户有权拒绝协商。追问

当时SJ村村委会按“四荒”拍卖我们3户人家的承包地时,因我们的土地没有耕种,荒了2年,所以也欠了村委会一部分税费,因此SJ村村委会就把我们的承包地直接按四荒拍卖给本村6户村民,并发了四荒承包证,以及下一任村干部1998年二轮土地延包证等相关合法手续,这些手续都是在我们3户人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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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17
肯定违法,土地是大事,建议咨询律师追问

好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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